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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2年度全省先进基层团组织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3-03-18
来源:[db: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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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2年度全省

先进基层团组织的通知

 

团各省辖市委,各直属单位团委,各省管高校团委,各省级驻外团工委:

今年是五四运动94周年和建团91周年。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团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团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总体要求,集中展示全省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激励全省广大基层组织和先进个人积极投身中原经济区青春建功行动,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贡献力量,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业绩迎接团的十七大和省十四次团代会的召开,团省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全省先进基层团组织和先进个人。现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1.河南省五好团支部。

二、申报条件

1.河南省五好团支部

1)有一个朝气蓬勃、团员青年拥护的好班子,尤其要有一个优秀的团支部书记。

2)有一支战斗力强,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好队伍,团青比例保持在20%以上。

3)有一个主题明确,围绕服务当地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的好活动。

4)有一个结合当地实际,切实服务团员青年就业、精神文化生活的好机制。

5)有一套长期坚持、管理规范、行之有效的好制度。

6)获得过市级团委表彰的先进团支部。

各省级驻外团工委限报一个。各地在选报时要优先考虑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后的直属团组织和非公企业团组织。

 三、名额分配原则和评选方法

团省委参照各地、各单位2012年选报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名额分配。各地、各单位申报奖项的数量不能超过所分配的名额。

各地、各单位所申报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均为初步候选人(集体),团省委组织部将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申报条件进行综合审查后,筛选出正式候选人(集体)报团省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类奖项的选拔和申报工作,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考核,在充分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每个奖项的申报都要注重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重点是乡镇、农村、机关企事业、学校、社区、外出务工等各类基层组织和个人,要兼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领域基层团组织。各团市委和直属单位团委书记、副书记原则上不推报。凡省辖市上报市县驻外团工委的,要事先征求省级驻外团工委意见,经省级驻外团工委批准后方可上报。

2.各类奖项的申报都要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申报表、事迹材料一式三份,以A4纸打印,于326前报院团委茹佳老师处。同时,要将申报表、事迹材料电子版以离线文件形式发送至茹佳飞信上。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共青团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委员会

2013317